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2018年秋季初一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8]5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略)
二、招生划片范围和名额
(一)招生计划:270人(其中包括已招特长生21人、金第门苗圃班40人)
(二)招生范围:除特长生和金第门苗圃班面向全省招收生外,其它指标面向五指山市、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乐东县、三亚市、陵水县、屯昌县等市县招生。
(三)招生计划具体分配如下:
五指山市100名(五指山市教育局招生),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乐东县、三亚市、陵水县、屯昌县等市县按实际报名情况,按比例分配各市县。
民办学校为20名,本校及共建单位职工子女共19名。
金第门苗圃班招生办法由金第们爱心助学中心单列。
三、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小学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3周岁以下(200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小学阶段各年级综合素质鉴定均为A。
(三)学生本人的学籍和户籍,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以上市县,外省户籍的学生按(琼教基[2016]10号)和(琼府办[2004]22号)的规定办理。
四、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学校推荐:学校接到通知后,应在6月20日前召开六年级全体学生大会,向学生详细解读本通知,在学生及家长本着自愿原则,按照规定名额,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荐,并在校园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二)家长自荐:在学校不推荐的前提下,学生及家长本着自愿原则,必须如实填写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自备材料送达我校。
(三)学校于6月30日前把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送达我校,逾期自负。通过邮寄方式的以当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南水路42号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招生办,邮编:572221)。
(四)报送材料:
1、《2018年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初一招生推荐表》(附后)。
2、被推荐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复印件。
3、被推荐学生本人的《小学生手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4、被推荐学生本人近期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5、就读小学4到6年级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五、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学校推荐:学生及家长本着自愿原则,按照分配的名额,由学校自行推荐。家长自荐:学生及家长本着自愿原则,根据被推荐学生的综合素质,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三)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在校园和学校网站(网址:www.nksz.com)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四)录取名单报省中招办审批后,即下发《入学通知书》。
六、相关责任
被推荐学生家长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如实报送推荐学生的材料,如发现该生与推荐情况不符,我校将该生退回原籍,由推荐学生家长承担后果。
(注:此方案报省教育厅中招办备案,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