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主旋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和群众艺术实践活动,营造积极健康、高雅文明的人文环境,激发广大学生热爱学校和热爱艺术、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提高审美能力和水平,激发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具有我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 二、艺术节活动主题: 展青春风采,建和谐校园 三、艺术节举办时间:2011年10月—12月 三、组织机构 设立第九届艺术节组委会,全权负责艺术节的领导、筹备、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宣传秘书组、音响设备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艺术监督评审组等机构。 主 任:王端盛 副主任:黄子贤、杨立功 委 员:崔海建、陈建坤、涂焰升、王文、赖东、王国德、赵仕斌 (一)办公室 艺术节办公室设在体艺科,负责艺术节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各组织机构的关系。 主任:王 文 成员:艺术组教师、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及周芳勇、蔡蓉、刘斌、李明国。 (二)宣传秘书组 负责活动前期的文件打印、下发和宣传工作,准备徽标、横幅、旗帜,负责摄影、摄像、对外的网络宣传和在有关媒体上进行报道等。 组长:陈建坤 副组长:崔志强 成员:何欣、黄杰、王选恩、曹亚敏 (三)音响设备组 负责艺术节各类表演的音响、灯光、烟雾等设备及操作。 组长:王 文(兼) 成员:李明国、刘 斌、邢 裕 (四)后勤保障组 配合艺术节活动场地整理、宣传条幅的悬挂以及提供、摆放盆花;保障供电、供水和医疗及其它服务。 组长:赵仕斌 副组长:江文侦 成员:张小波、童海荣、唐璜玉 (五)安全保卫组 负责维护艺术节期间校园秩序和治安保卫。 组长:王国德 副组长:吴进辉 成员:王荡波、符学飞、蔡斌 (六)艺术监督评审组 负责艺术节各项活动的艺术策划与监督,包括晚会的舞美设计和各项展示活动的展台总体布局。组织评委会,审查各参赛节目和参展作品。 组长:杨立功 副组长:王文、涂焰升、赖东 成员:吴碧玉、李娜妮、郭安华、陆正岚、王育博、黄坚、张少珍、周芳勇、涂传龙、黄丽 四、活动项目及负责人 (一)艺术节开幕式暨师生歌咏比赛 负责人:涂焰升、吴碧玉、王育博 (二)第九届校园歌手大赛 负责人:黄 丽、吴碧玉、王育博 (三)班级文艺汇演 负责人:涂传龙、李娜妮、陆正岚 (四)演讲、朗诵、讲故事比赛 负责人:赖东、周芳勇、蔡蓉 (五)艺术节闭幕式暨2012年“春之光”元旦联欢晚会 负责人:杨立功、吴碧玉、李娜妮 (六)艺术作品会展 总负责人:王文 1、书法展:张少珍、蒋国军 2、美术和工艺作品展:郭安华、黄坚 3、手抄报展:张延华、蔡蓉 4、集邮展:刘斌 5、手工作品展:关永亮 6、摄影展:肖新平、黄杰 7、学生花卉展(高一年级):吴进辉、罗照振 五、活动要求: (一)各科室、各班级和全体师生员工要以构建和谐校园和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举办艺术节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艺术节的各项活动中去,并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既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努力把本届艺术节办成一届热烈、祥和、文明、奋进的艺术节。 (二)艺术节要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艺术节的主题,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既要弘扬主旋律,又要提倡多样化;既要继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又要不断创新艺术表现形式;既要体现时代特色,又要反映校园生活,努力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健康和谐、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 (三)各项活动要充分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充分展示我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丰硕成果,充分体现学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主人,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尊重学生的创造性,为学生施展才华和发展个性特长提供一个广阔的舞台,培养学生鉴赏美和表现美的能力。 (四)要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赛氛围,确保艺术节各项活动始终在领导有力、组织健全、安排合理、操作规范、进展有序,评比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 六、活动时间安排(暂定): (一)艺术节开幕式暨师生歌咏比赛(10月29— (二)演讲、朗诵、讲故事比赛( (三)班级文艺会演( (四)第九届校园歌手大赛决赛( (五)艺术作品会展( (六)艺术节闭幕式暨2012年“春之光”元旦联欢晚会( 注:各项活动的初赛和复赛时间、地点由负责人自行安排,由艺术节办公室统一协调。上述活动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艺术节办公室通知为准。 七、各项活动的具体要求 (一)师生歌咏大赛 1.歌咏形式可集体合唱也可小组唱,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年级组长负责,以班为单位进行初选,晋级决赛名额分配如下:高二(5个),高一(5个),初中部共5个。决赛分高中、初中两个组进行。各班级指导教师由艺术节办公室指定。高三年级组可自行决定是否参赛。 2、教职工和青年教师活动协会要积极组队参赛,鼓励各学生社团积极参赛。 3、每个合唱队选唱两首歌曲,其中必须选唱一首爱国歌曲或革命歌曲。 4、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必须配一名指挥员。合唱时可穿插配乐诗朗诵或其他辅助表现形式,但不能喧宾夺主。 5、着装统一、美观大方,队形编排合理。 6、必须有音乐或器乐伴奏,如需钢琴伴奏的应在报名时提交乐谱。 (二)“校园十大歌手”比赛 1、参赛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符合中学生和校园生活特点。 2、演唱风格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和原生态唱法均可。 3、参赛选手为在校学生,既可以个人名义报名,也可以班级名义推荐。以组合形式参赛的不得超过6人。 4、参赛选手应自备伴奏带和服装道具,自组乐队的应向活动组负责人具体说明。 (三)班级文艺会演 1、参赛节目应围绕艺术节活动主题,内容健康向上。 2、节目形式不限,歌舞、器乐、相声、小品、曲艺均可,演员人数不限,但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参赛单位既可以班为单位也可以年级为单位,各学生社团可独立参赛。高三年级可自行决定是否参赛。 4、参赛节目如需要学校帮助解决服装道具的,应在报名时具体说明。如学校无法解决,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四)演讲、朗诵、讲故事比赛 1、参赛节目应以“展青春风采,建和谐校园”为主题。 2、演讲稿或朗诵稿选用名篇名稿或自我创作均可,朗诵体裁散文、诗歌不限。所有选手必须脱稿比赛,时间均不得超过6分钟。 3、参赛选手为在校学生,以班为单位或以个人报名均可,人数不限。 4、朗诵节目请自备伴奏带。 5、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五)“春之光”元旦联欢晚会 晚会节目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班级文艺会演的优秀节目,教职工节目、艺术专业组节目和友好单位参演节目。所有参演节目不再评奖。 (六)艺术作品会展 1、教职工和学生均可参赛,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也可由班级或年级组推荐。 2、参赛作品内容健康,言辞优美,具有美观性、完整性和艺术性。 3、会展各项活动具体方案由活动负责人自行制定。 (七)专业组汇报表演要求 专业组汇报表演分为声乐、器乐和舞蹈三个专项,每个专项至少各选送两个集体节目参加春之光元旦联欢晚会的演出。教职工合唱团的节目作为声乐组指定参演节目。 八、奖项及评奖办法 艺术节办公室对活动期间的优秀节目、作品和个人设若干奖项,颁发证书、奖金。 (一)优秀组织奖 1、评奖对象:各科室、年级组、班集体和学生社团 2、评奖条件: (1)积极组织节目或作品参加艺术节活动,参赛节目、参展作品多。 (2)参赛节目或参选作品成绩优秀,获奖率高。 (3)全员参与艺术节活动,热情高,参与率达到95%以上。 (4)全体成员在艺术节活动期间表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文明素质,以实际行动为艺术节作奉献。 3、评奖办法 (1)各参赛、参展单位自评自荐,并向艺术节办公室提交《第九届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申评表》(另发) (2)艺术节办公室对申评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后,向艺术节组委会提交初评意见。 (3)艺术节组委会根据艺术节办公室的初评意见进行评定。 (二)优秀节目奖和优秀作品奖 1、评奖对象:各参赛节目和各参展作品。 2、奖项设立: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 注:集邮展暂不评奖。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1、评奖对象: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 2、评奖条件: (1)积极主动指导老师或学生编排节目或创作作品。 (2)所指导的节目或作品成绩优秀,获一等奖。 3、评奖办法: (1)由参赛者或参展者所在的单位集体向艺术节办公室推荐,也可由参赛者或参展者以个人名义推荐,并按要求填写《第九届艺术节‘优秀指导教师奖’推荐表》(另发)。 (2)艺术节办公室进行综合评审后,向艺术节组委会提交初评意见。 (3)艺术节组委会根据艺术节办公室的初评意见进行评定。 (四)优秀演员奖 1、评奖对象:班级文艺会演的演员、歌咏大赛的指挥、晚会主持人。 2、评奖办法:由上述活动组的评委集体推荐、经艺术节办公室综合评审,并报艺术节组委会评定。 九、说明 1、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发布通知,进行各项赛事,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报名情况、比赛结果及相关资料交体艺科,待整理后存档。 2、体艺科根据各班参赛情况和参赛成绩进行统计,将结果报学生科。 第九届艺术节组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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